魚峰區在城中村“兩委”換屆基礎上,2015年初選派3名正科級領導干部擔任為期一年的城中村“第一書記”,全面協助推進城中村黨建工作。
一是嚴格選拔人選。“第一書記”從常委部門選出,主要選拔工作經驗豐富、群眾工作能力強、政策理論水平高、政治立場堅定的正科級領導干部。選拔程序嚴格按照“個人自薦—組織推薦—常委會討論決定”進行。第一批“第一書記”從區委辦、組織部、統戰部選出,均是任正科級職務滿10年以上,具有機關、街道等多部門工作經歷的領導干部。根據選派干部的專業技能、政策水平和任職村的特點,進行合理匹配,確保選派工作和新農村建設、群眾需求緊密對接。
二是加強黨建指導。“第一書記”開展黨建工作幫扶指導,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。抓好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,黨員培養發展和教育管理工作,指導開展城中村黨員和村“兩委”干部培訓,推進村黨組織“創星升級”活動、“四議兩公開”工作法和“三會一課”,完善村規民約等規章制度。“第一書記”駐村以來,發展黨員6名,較2014年同期提高了100%;群眾身份的村組干部全員遞交了入黨申請書;成立了黨代表工作站,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21件;完善《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》、《村獎學金制度》等14項工作制度,持續推進城中村向城市社區服務模式轉型。
三是強化管理考核。“第一書記”實行脫產駐村,每月駐村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。采取工作日志和考勤登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,街道黨工委具體負責,區委組織部不定期抽查,區委副書記、區委組織部部長不定期開展入村調研。落實承諾公示制和定期匯報制,建立目標管理、民主測評、檢查評價的綜合考核評價機制,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、享受職務與職級并行待遇、晉級提拔的重要參照依據。(魚峰區委組織部)